混響室定義:
一個能在所有邊界上全部反射聲能,并在其中充分擴散,使形成各處能量密度均勻、在各傳播方向作無規分布的擴散場的實驗室。
混響室用途:
測定材料的吸聲系數,空氣中的聲吸收,聲源和機器、設備等的聲功率及頻譜,測量某些電聲器件和設備的效率等聲學性能以及對靈敏機件作噪聲疲勞試驗等。
根據上述要求,混響室的混響時間應盡量長,以保證聲能充分擴散,故一般建成各表面不相互平行的不規則房間,或其長、寬、高中任何兩個尺度之比不等于或很接近于某一整數的矩形房間,幾個國際標準化組織推薦采用的比值(長∶寬∶高)為:1.54:1.28:1;1.58∶1.25∶1;1.69∶1.17∶1;2.13∶1.17∶1;2.38∶1.62∶1。房間全部表面的平均吸聲系數應不超過0.06,一般可用在房間的表面上刷瓷漆、鋪瓷磚或貼銅箔等方法來實現。為了增加聲能的擴散改善聲場的均勻性,可在房間內懸掛固定的擴散片,安裝大型轉動或擺動的擴散體。 混響室的容積一般為70~300m?,由所需測試的最低頻率確定。國際標準化組織規定的標準混響室的容積至少為200m?,可測試的最低頻率為125Hz(1/1倍頻程)或100Hz(1/3倍頻程),其混響時間一般為幾秒到幾十秒。
對混響室的評定,除測量混響時間外,還應檢測房間中擴散場條件的符合情況,一般在聲場中任選6個以上的測點。測點間隔應大于λ/2,測得的聲壓級的標準偏差應小于±1dB。 混響室與基礎之間應有隔振措施,以減小本底噪聲。
混響室聲學設計相關標準和規范
1、GB/T 6882-2016《聲學 噪聲源聲功率級的測定 消聲室和半消聲室精密法》;
2、ISO 3745:2012 Acoustics -- Determination of sound power levels of noise sources using sound pressure -- Precision methods for anechoic and hemi-anechoic rooms即ISO3745《聲學-噪聲源聲功率級的測定-消聲室和半消聲室的精密測定法》;
3、JJF 1147消聲室和半消聲室聲學特性校準規范;
4、GB/T 18883-2002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5、GBT4214.1-2000《家用電器及類似用途器具噪聲測試方法 第1部分》;
6、GBJ118-88《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
7、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