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主要從事建設工程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并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為確保提供精準的聲學服務和測試能力,特委托我司依據國際和國內相關標準結合現場環境噪聲狀況做整體聲學設計。
一、設計要求
1、隔聲實驗室(含空氣聲隔聲發生室和空氣聲隔聲接收室);
2、混響室;
3、控制室(含樣品暫存室)。
二、依據標準
(1)GB/T 19889.1-2005《聲學 建筑和建筑構件隔聲測量 第1部分:側向傳聲受抑制的實驗室 測試設施要求》;
(2)GB/T 19889.2-2005《聲學 建筑和建筑構件隔聲測量 第2部分:數據精密度的確定、驗證和應用》;
(3)GB/T 19889.3-2005《聲學 建筑和建筑構件隔聲測量 第3部分:建筑構件空氣聲隔聲的實驗室測量》;
(4)GB/T 20247-2006《聲學 混響室吸聲測量》;
(5)GB/T 6881.1-2002《聲學 聲壓法測定噪聲源聲功率級混響室精密法》;
(6)GB/T 8485-2008 《建筑門窗空氣聲隔聲性能分級及檢測方法 標準》;
(7)JJF 1143-2006《混響室聲學特性校準規范》;
(8)ISO 354-2003《Acoustics — Measurement of sound absorption in a reverberation room》。
三、主要指標
1、對隔聲實驗室,室內低頻混響時間T(S)滿足1s≤T≤2(V/50)⅔s,其中V為室內容積,單位m3。
2、對混響室,混響時間滿足T60>V/s,室內表面吸聲系數α<0.06,聲場均勻性:100Hz≤f⅓octave≤3.5Hz時,Sm≤3dB;f⅓octave≥400Hz時,Sm≤1.5dB。
3、滿足雙方約定的室內本底噪聲值Lgn(A)、尺寸等其他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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